博客的民意与良心
作者:毛毛虫 | 发布时间: Sunday, November 30, 2008中国的博客(blog)越来越多,统计资料表明是数千万级别的。而经常更新的博客也是在千万级别以上的。如此众多的博客会有众多不同的观点与思想,记录下各自的生活,观点,思想。同时,这些博客会进行讨论,会进行辩论,会自娱自乐,当然,可能也包括少量虚伪和欺骗。
人民群众的思想是朴素的,人民群众的理想也是简单的:有一个安稳而且有保障的生活。而我们的民意,在目前尚无法直接通过普选由选票来表现出来的时候,在一定程度上,博客就成为了民意的表达场所。
互联网创造了一个沟通的平台,虽然这个平台目前还受到一些方面的严格控制,但是,这个网络仍然给了我们机会去表达,去宣扬,甚至发泄自己的观点。这些观点也是民意,可能这些民意在某些人眼中是微不足道的。
虽然在某些人眼中是微不足道,但事实却是这种民意在扩散,成为民意表达的一个平台,扩大化的平台。
现实中有许多不公平,不合理的事情存在着,这需要一些人去呐喊,去呼吁我们的权力,也需要有智者去启迪我们的世界观,以免我们又被“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”。
你可能有自己的生活,你也可能信奉“打酱油”文化。面对一些现实,你可能只是想到接受,而没有想到改变。可能你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,你用这些知识得到了幸福的生活,有着完美的家庭。但是你没有想到把你的知识分享出去,让更多的外行人了解到你的专业知识,让外行人分享你的智慧。
并非所有的人都像上面我所说的,成千上万人开始在网络上呼吁正义,成千上万人用自己的专业告诉人们有些事情应该如何做。如果有人把我们这个社会看成堕落的,那么在这个堕落的社会中也会有曙光出现。
刘晓原律师(博客)就是一个有良知的博客写手(blogger),在他的博客上,他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告诉我们,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错的。而造成这个对错的人,无论是谁,他都在博客上直言,虽然他的博客屡遭受“大规模清洗”删除文章,但是依然阻止不了他写博客的动力。
不可否认,中国有一大帮法盲,刘晓原律师以批判或质疑一些案件,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,存在不一定合理。相信任何一个缺失法律涵养的人在浏览其博客后,都会有一些感触。
最近,刘晓原律师主要关注的焦点是杨佳袭警案,一个杀死六个警察的恶性凶手,可能注定是需要判处死刑的。刘晓原律师应该也明白这一点。但是刘晓原律师为杨佳写了大量辩护的文章,这些文章并非有些人理解的为杨桂脱罪,而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:即使是死,也是需要一个正规而公开的程序。而上海法院对此案件的审判近乎秘密审判,这是违反程序的。结果并不重要,程序是最重要的。一个公正、公开的程序体现着我们这个国家法律体系的进步程序。同时,也能避免更多类似的悲剧产生。
刘晓原律师的新浪博客点击量目前仅为一百多万次,比起新浪某些名人博客动辄千万,甚至上亿的博客流量,他的博客流量并不算高。但在2008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中,刘晓原律师的博客获得了最佳中文博客,我想,这是实至名归的。他的博客,代表的中国博客写手的良心,代表着中国网民的意愿,代表着无数中国普通老百姓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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